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2020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20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