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精神,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函〔2019〕567号)内容,现将《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印发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函〔2019〕56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目的意义
卫生监督协管是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是保证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基本保障,就是要从基本、基础、基层抓起,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和作用。通过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调查违法行为,开展防病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疾病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利用现有卫生健康资源,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前哨”功能作用,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协管机构设置
(一)按照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在其工作地点,按照“XX乡(镇)卫生监督站、XX社区卫生监督站”命名原则,悬挂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牌子。
卫生监督站可以在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二)卫生监督站是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其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直接管理,统一考核。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四、协管机构职责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协查和信息报告、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协管人员配置
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配置。
(一)卫生监督站设站长1人,设副站长1人。
站长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工作职责是全面掌握辖区日常协管工作的基本情况,组织力量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解决和反馈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辖区的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副站长由县级(包括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兼任,工作职责是对卫生监督站协管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每个卫生监督站设置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至少1人。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相关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如防保医生、妇幼医生和业务骨干等。
(四)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六、协管人员与信息员职责
(一)协管人员职责
1.建立健全协管范围内管理相对人的本底资料档案,收集、核实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并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巡访记录。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3.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4.对管理相对人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及时提醒其纠正,并及时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5.巡查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6.完成辖区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信息员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学校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卫生监督站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
3.完成辖区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协管人员聘免与管理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实行聘任制,聘用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2.具备卫生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
3.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在岗在编人员。
5.从事临床医疗或公共卫生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技)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乡村医生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程序。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中选拔,所在单位推荐,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参加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上岗前集中培训,并通过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获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方可由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聘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期限为五年,聘任期满重新进行资格确认,方可继续聘任。
(五)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聘任、解聘实行逐级备案制,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聘免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六)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解聘,收回《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并予以公告。
1.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卫生监督协管任务的。
2.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调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岗位的。
3.利用工作之便,对被监督单位索、拿、卡、要,造成影响的。
4.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岗培训考试或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7.其他不宜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人员。
八、协管人员证件与服装管理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持《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上岗,证件由各市(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证件格式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定下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协管范围、工作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上岗工作可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统一着装上岗。
九、协管机构房屋及设备配置
(一)办公用房。有独立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0平方米,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
(二)交通工具。根据辖区管理面积、工作量配备交通工具(电动车、自行车)。
(三)设备配备。电脑1台(含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各1台、电话1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桌、椅及文件档案柜,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快速检测设备(如:pH试纸、比色盒等)。
十、协管工作经费
卫生监督站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四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6号)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协管员的补助资金发放要根据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并结合成本补偿标准予以合理补偿。
十一、协管机构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站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制度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
(四)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五)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六)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七)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八)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十)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轮岗、转岗制度
十二、协管档案管理
(一)卫生监督站应对协管管理相对人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实行档案化管理。
(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包括上级文件、会议记录、计划、总结、宣传、培训、管理相对人本底资料(名册)、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年度报表等项目,应按时整理并分类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包括:
1.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工作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计划、总结、汇报、宣传、培训资料(培训档案、协管服务规范相关政策及文件资料等)、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日常巡查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 管理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许可持有及人员资质等基础信息情况。
4.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协管工作督导、单位内部检查等考核相关资料等。
5. 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转交的案件、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 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十三、协管人员培训与奖惩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监督协管工作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基础知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内容、工作方式方法、信息报告形式等。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其中卫生监督现场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年度在职培训不得少于16个学时。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县以上(含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在职培训及现场实践培训情况应及时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表彰或奖励。
(三)对违法违纪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处理,由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协管工作主要任务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经初步核实后,指导就医并及时报告属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达到100%。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情况,建立分户档案和摸底登记簿,做到基本信息全面,资料完整,随时更新。
2.每年开展2次巡查(上、下半年各一次),并协助开展饮用水质抽检服务。要制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将巡查情况和检测结果填写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3.督促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率100%。
(三)学校卫生服务
1.建立辖区内《学校基础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协管员存档、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交卫生监督机构存档),每年秋季开学及时填报,更新学校基本信息。
2.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每年开展2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巡查(参照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一般在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内完成。巡查时,要制作《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巡查后将巡查情况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3.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4.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摸底登记簿。
2.结合群众举报、卫生监督信息员提供的线索以及卫生监督部门通报的情况,对协管范围内无证行医、无执业资格人员从事临床工作等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每月开展1次巡访,要制作《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巡查记录》,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100%。
3.要及时做好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卫生监督机构收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信息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个案受理、查处进展等情况通报给卫生监督站。协管员应按要求对被查处的非法行医地点和人员进行查处效果监测,发现再次非法行医的,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100%;未发现非法行医的,按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1.建立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分户档案和摸底登记簿,掌握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基本信息全面,资料完整,随时更新。
2.每季度开展1次巡查,对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情况、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等进行巡查。
3.巡查时,要制作《计划生育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记录》,将巡查情况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4.协助监督执法人员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进行现场调查。
5.定期向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上报工作总结,每季度最后一周内上报工作小结,次年第一周内上报上一年度内工作总结,并将各项记录进行统计汇总一并上报。
6.要及时做好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卫生监督机构收到“两非”报告信息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个案受理、查处进展等情况通报给卫生监督站。协管员应按要求对被查处的“两非”行医地点和人员进行查处效果监测,发现再次违法的,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100%;未发现违法行为的,按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1.建立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分户档案和摸底登记簿,做到分类清楚,基本信息全面,资料完整,随时更新。
2.对各类公共场所每半年开展1次巡查。巡查时,制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将巡查情况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七)职业卫生相关信息报告
1.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开展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辖区内没有上述行业领域的可根据辖区情况自定行业领域开展巡查。巡查主要内容如下: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完成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
(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5)工作场所异常情况(粉尘、噪声等);
(6)群众投诉举报情况。
上述第(1)-(4)项巡查方式为检查资料有无(非建设项目第(2)项可为合理缺项),第(5)-(6)项为发现线索。
2.协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信息报告。协管员定期进行巡查,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填写相关工作表(见附表),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咨询、指导。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要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同时,告知患者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的体检和诊断,报告率100%。
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认真填写《职业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5.完成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布置的其他工作。
(八)其他
1.根据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本乡镇、社区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在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下,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专项宣传活动,年度专项宣传资料不少于1种,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固定宣传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更新内容并有记录。
3.及时完成所在地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工作。
4.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守则公示上墙。
5.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协管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登记报告制度,作好记录。
十五、协管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实施方案。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组织制定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技术考核标准;统一制定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文书、档案等格式文本;组织对全省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协调、督办、查处涉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违法案件。
(二)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上岗前集中培训、协助做好年度在职培训;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技术考核细则。
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协管工作的技术培训与指导、稽查、绩效考核与评估、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各项协管督导、考核、信息汇总等专项工作任务,将培训、督导和考核结果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三)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站的领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聘任、奖惩等工作。
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派出监督人员进驻各卫生监督站,对卫生监督协管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协助卫生监督站建立基础档案等;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实习,查处涉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违法案件,负责对卫生监督站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规范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卫生监督行为,并定期将考核结果和考核情况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各卫生监督站,要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分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五)信息上报。卫生监督站要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向对应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统计。于次年第一周内上报上一年度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统计。县(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全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汇总工作,按要求于次年第二周内逐级及时上报。
十六、协管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一)工作指标
1、协管范围内学校、供水单位、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的建档率,建档率100%。
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的事件或线索包括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
3、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次数。
4.职业病危害信息报告率、开展巡查次数、记录及报告情况。
(1)职业病危害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报告的事件或线索包括以下内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违法相关信息、工作场所异常情况等。
(2)开展巡查次数: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查次数。
(3)记录及报告:开展巡查工作应当填写相关工作表,做到及时、真实、准确;需要报告的信息要及时上报。
(二)考核方法
1、卫生监督站对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内部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结果单位内公示,留档备查。
2、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卫生监督站开展监督协管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定期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监督机构。
3、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站协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每年进行1-2次考核,抽查结果本地区通报。考核结果定期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监督机构。
4、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市(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每年进行1次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全省通报。
附件:1.《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一)》(适用城市二次供水、学校内二次供水)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二)》(适用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备水源)
5.《学校卫生服务协管巡查记录》
6.《计划生育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7.《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巡查记录》
8.《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9.《协管机构工作制度》
10.《学校基础信息登记表》
11.《投诉举报案件登记表》
1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统计报告表》
13.《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个案信息表》
附件1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机构名称:
序号 发现时间 信息类别 信息内容 报告时间 报告人 反馈情况
注:①信息类别: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职业卫
生、公共场所。
②信息内容:注明发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简单描述。
③反馈情况:标注报告的处理进展及卫生监督部门处理的反馈意见及时间等信息。
附件2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机构名称:
序号 巡查地点与内容 发现的主要问题 巡查日期 巡查人 备注
注:对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填写本
表。备注栏填写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方式(如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或帮助整改等内容)
附件3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卫生监督站名称: 编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一)
(适用城市二次供水、学校内二次供水)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水箱体积: 吨
联系电话: 供水人口(人):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卫生监督协管员 出示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证件号: 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 陪同下,对其进行日常现场巡查中发现情况如下:
1、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 有 口 无 口
2、是否有卫生许可证 是 口 否 口
如果是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3、是否有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有 口 无 口
4、二次供水设施是否设置在单独的房间 是 口 否 口
5、水箱周围2m 以内是否有污水管及污染物。 有 口 无 口
6、是否有水箱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有 口 无 口
7、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 有 口 无 口
8、是否有室外蓄水池。 有 口 无 口
如果有 室外蓄水池出口高于地面20-50cm;并设有防护设施。 是 口 否 口
9、直接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是 口 否 口
10、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入口有无上锁装置。 有 口 无 口
11、最近一段时间是否对供水设施新、改、扩建 是 口 否 口
如有 具体项目:
12、需要记录其他情形: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
当事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卫生监督协管巡查频次为2次/年。
2.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巡查对象。
附件4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卫生监督站名称: 编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二)
(适用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备水源)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水源类型:□地表水 □地下水
联系电话: 供水人口(万人):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卫生监督协管员 出示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证件号: 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 陪同下,对其进行日常现场巡查中发现情况如下:
1、是否有卫生许可证 是 口 否 口
如果是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直接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是 口 否 口
3、是否有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有 口 无 口
4、水源卫生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是 口 否 口
5、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 有 口 无 口
6、消毒设施是否运转。 是 口 否 口
7、是否开展水质自检。 是 口 否 口
8、每年对水质进行检验,并有检验报告。 是 口 否 口
9、涉水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 有 口 无 口
10、近一段时间是否对供水设施新、改、扩建 是 口 否 口
如有 具体项目:
11、要记录其他情形。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
当事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卫生监督协管巡查频次为2次/年。
2.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巡查对象。
附件5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卫生监督站名称: 编号:
学校卫生服务协管巡查记录
(传染病防控工作)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卫生监督协管员 ,出示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证件号:
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 陪同下,对其进行日常现场巡查中发现情况如下:
1、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 有 口 无 口
2、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 有 口 无 口
3、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有 口 无 口
4、传染病防控制度。 有 口 无 口
5、卫生宣传栏。 有 口 无 口
6、学生健康教育记录。 有 口 无 口
7、是否有宿舍。 有 口 无 口
如果有 宿舍消毒通风制度。 有 口 无 口
消毒记录。 有 口 无 口
通风记录。 有 口 无 口
8、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 有 口 无 口
9、晨检记录。 有 口 无 口
10、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卡)查验登记。 有 口 无 口
11、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有 口 无 口
12、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及登记记录。 有 口 无 口
13、需要记录其他情形: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
当事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卫生监督协管巡查频次为2次/年。
2.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巡查对象。
附件6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卫生监督站名称: 编号:
计划生育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卫生监督协管员 ,出示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证件号:
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 陪同下,对其进行日常现场巡查中发现情况如下:
一、机构和人员资质
1.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相关项目为:
母婴保健技术 □ 计划生育技术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 其他 □
2.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件 是□ 否□
如果是 持有证件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批准证书 □
3.计划生育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 名,持证情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是□ 否□
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4.机构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 是□ 否□
5.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 是□ 否□
6.是否发现其他违规行为
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简称“两非”)
7.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是□ 否□
8.医疗机构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 是□ 否□
9.建立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完整档案 是□ 否□
10.有购买B超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设备备案表 是□ 否□
11.签订医疗机构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责任书 是□ 否□
12.签订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医务人员承诺书 是□ 否□
13.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 是□ 否□
14.非法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是□ 否□
15.是否发现其他违规行为 是□ 否□
四、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
当事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卫生监督协管巡查频次为1次/季度。
2.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巡查对象。
附件7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卫生监督站名称: 编号: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巡查记录
巡查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巡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巡查区域范围(街道、村、屯):
巡查发现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行为共 家
如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需分别记录以下内容:
1.名称;2.地址;3.联系电话;4.描述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行为5.现场照片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频次为1次/月。
附件8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卫生监督站名称: 编号: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
(适用各类公共场所)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卫生监督协管员 出示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证件号: 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 陪同下,对其进行日常现场巡查中发现情况如下:
1、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 是□ 否□
如果是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是□ 否□
3.是否量化 是□ 否□
如果是 量化标识是否公示悬挂在醒目位置。 是□ 否□
4.共有从业人员 名,其中未出示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证的 名。
5.是否设立了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了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是□ 否□
6.是否有有效空气质量、用品用具检测报告。 有□ 无□
如果有 是否公示悬挂在醒目位置。 是□ 否□
7.室内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有□ 无□
8.是否设置消毒间 是□ 否□
如果设置 消毒间是否被占用。 是□ 否□
9.是否有消毒记录。 是□ 否□
10.“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明显标识(沐浴场所)。
是□ 否□
11.是否配备工具齐全的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美发场所)。 是□ 否□
12.是否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有□ 无□
如有 是否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是□ 否□
13.需要记录其他情形: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
当事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卫生监督协管巡查频次为2次/年。
2.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巡查对象。
附件9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指基层卫生监督站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下所开展的以卫生监督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案件调查及档案管理等为主的辅助性管理工作。
2、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是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直接接受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3.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并经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证书后,持证上岗。
4.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上岗时可穿着国家统一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统一着装上岗。
5.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规定的监督协管工作任务,并参加规定的各项质量控制、宣传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
6.卫生监督站应当严格协管员、信息员的考核管理。对工作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完成协管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将给予辞退或清除卫生监督协管队伍。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掌握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
2.协助专业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开展本辖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涉及卫生行政处罚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督促整改。
4.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6.负责本辖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人员调查处理。
7.定期开展对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赋予的任务,行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增强廉政意识,严禁滥用职权、严禁以权谋私、严禁索拿卡要,不准在监督协管服务中吃请或收受服务相对人的钱物和有价证券。
3.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实行服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服务结果及举报投诉电话。简化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
4.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必须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建立健全防范制约措施,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廉政教育和个人廉政素质综合评价。
6.对违反以上规定,特别是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收受贿赂,服务态度恶劣,滥用职权,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取消卫生监督协管员资格,同时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举报和投诉,并认真记录有关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和职业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保护举报投诉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3.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反馈举报人。
4.按年度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违法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供参考。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名册)、巡查巡访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专业各自归档,及时装订成册。
3.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站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站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的记录;
(4)举报投诉: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结果及反馈记录;
(5)案件交接:卫生监督协管员向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和接收所在辖区内村卫生室信息员上报的违法案件信息资料;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上级及本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
(7)信息报告: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存档资料;
(8)服务对象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服务对象档案:按照供水单位、公共场所、学校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服务对象档案中应包含:被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监督协管现场巡查、巡访记录等;
(1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半年度和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记录;上级及本级卫生监督协管督导、考核相关资料。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1.要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培训,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卫生监督协管员年终考核档案。
2.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推行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
3.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等内容培训工作。
4.做好学习培训资料的收集,包括培训讲义、签到册及培训考核结果等。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考核分为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两种。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绩效为考核重点。
4.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离职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1.卫生监督站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责任报告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分工和管辖范围,承担相应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任务。
2.卫生监督站要确定专(兼)职报告系统管理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已经生效的信息进行查重、查漏和查错。对出现信息重项、错项、漏项的情况,核实校正后重新填报。
3.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人,负责在协助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经常性卫生监督和案件查处等业务工作过程中,据实采集相关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填报录入信息。
4.卫生监督站负责人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审核人,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全权负责信息填报的质量。审核确认通过后的信息即为有效的上报信息。经审核发现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在核对信息来源后重新填报。
5.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服务表格、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6.任何人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对于违反报告制度的,依纪追究其责任。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定期例会制度
1.例会由辖区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主持,监督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构负责人、相关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
2.例会定于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决定召开;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文件,部署近期卫生监督协管重点工作;
(2)讨论、制定各类工作计划和执行措施;
(3)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查找存在的问题;
(4)例会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4.例会需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内容印发会议纪要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5.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由会议记录人负责传达例会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是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将辖区内的违法案件信息向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和接收所在辖区内村卫生室信息员上报的违法案件信息的工作规范。
2.案件转交前要进行登记,留存案件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事实。
3.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并上交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部门,转交单经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经办人签字接受后存档。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轮岗、转岗制度
为了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预防和治理长期在一个行政辖区从事监督协管岗位的人员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行政辖区内所有的卫生监督站、卫生监督信息点和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人员。
轮岗:是指在原来所在的行政辖区内调整原来的监督协管范围、项目或分工。
转岗:是指彻底调离原来的行政监督协管辖区的工作单位或岗位的转换。
(二)协管人员转岗、轮岗规定:
1.基层医疗机构应保持上岗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稳定;
2.确需轮岗、转岗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应根据对其日常工作业绩、特别是职业作风状况的考核和日常辖区内管理相对人的反馈情况,由基层医疗机构及时通报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主管部门。
附件10
( 年度)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
报告单位(公章):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注册全称)
学校地址
学校类别 1、初等教育□;2、中等教育□;3、高等教育□;4、其他(指中、小学一体化办学等综合性学校)□
办学性质 1、公办□2、民办□3、其他(指港澳台和外资办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教职员工数
卫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住宿学生数
学生总数 男生数 女生数
二、校内辅助设施数
公共浴室 游泳场所 学生宿舍(间)
图书馆(阅览室) 学生厕所(蹲位)
三、饮用水
供水方式 市政供水□;二次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其它(标注)□
二次供水 水箱: 个; 加盖加锁:是□ 否□;水箱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有□ 无□
水源周围30m内污染 有□ 无□ 提供供水方式 开水□;桶装水;其它分质供水□;其它□
年度水质检测 次/年 无□ 水质检测报告 合格□ 不合格□
四、健康管理
设立卫生室(校医院) 是□ 否□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名;无□ 开设健康教育课 是□ 否□
设立保健室 是□ 否□ 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 名;无□ 卫生应急预案 是□ 否□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是□ 否□ 参加年度体检学生数 名;无□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是□ 否□
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审核: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本辖区内被监督的各类学校应填写此表。同一学校有两个以上办学地点的,应分别填写。
2. 协管员、监督员要对学校填的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此表由学校、协管员、监督员各留一份存档。
3.对照表内项目,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对已填报信息表的学校,信息内容有变动的,应进行修正或重新填报。
4.统计时间为本学年,每年秋季开学及时填报。
5.学生公共浴室、游泳场所以卫生许可证为户数依据,其它以独立建筑物为户数依据。
6.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附件11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投诉举报案件登记表
举 报 人(代理人) 性 别: 单 位:
举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被举报人: 地址:
举报内容:
记录人:
年 月 日
处理情况: □ 1、现场巡查 □ 2、报告给卫生监督机构
1、现场巡查 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巡查及处理情况记录:
2、报告给卫生监督机构(信息报告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后反馈情况:
备注:请在处理情况栏选择1、现场巡查或2、报告给卫生监督机构,用√在1或2处标注。
附件12
( 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统计报告表
填报单位: 报告时限: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内容 工作开展情况 结果 备注
1.卫生监督协管 1.1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开展情况 1.1.1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总数)
1.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 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家
乡镇卫生院 家,村屯卫生所 家
1.1.3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1.1.4辖区内开展协管工作的卫生监督站总数
1.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1.2.1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
1.2.2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
1.2.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1.3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次数 1.3.1食源性信息报告次数
1.3.2.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实地巡查次数
1.3.3.协助开展学校卫生实地巡查次数
1.3.4.协助开展公共场所实地巡查次数
1.3.5.1协助开展非法行医实地巡查次数
1.3.5.2协助开展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1.3.6.协助开展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实地巡查次数
1.3.7.协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实地巡查总次数
1.4卫生监督协管开展专项培训、宣传 1.4.1开展内部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培训 次;培训 人次
1.4.2卫生监督协管开展专项宣传 次;制作宣传品 种;发放宣传资料 份
1.5协管工作内部考核开展情况 1.5.1对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内部考核 次,考核时间为:
1.5.2内部考核结果(□ 是 、 □ 否)公示
1.5.3考核结果(□ 是 、 □ 否)存档
1.6协管人员基本情况 1.6.1卫生监督协管员总人数
1.6.2卫生监督协管员持有《卫生监督员证(B类)》人数
1.6.3卫生监督信息员总人数
1.6.4年度新聘任卫生监督协管人数
1.6.5年度解聘卫生监督协管人数
1.6.6年度协管员岗前培训平均学时
1.6.7年度协管员在岗培训平均学时
1.6.8其中协管员在卫生监督部门实习平均 学时
附件13: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个案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巡查内容 有/无
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2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完成情况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
4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5 工作场所异常情况
6 群众投诉举报情况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签字: 协管员签字:
巡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