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黑卫医政发〔2024〕10号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疾控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肿瘤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省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龙江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健康龙江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30年)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开展癌症防治工作,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癌症防治,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集中优势力量在发病机制、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危害,为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共建共享健康龙江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全省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6.6%,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
二、控制危险因素,降低癌症患病风险
(三)开展全民健康促进
充分利用健康科普信息平台,发布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结合日常工作和我省地方实际,充分利用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癌症防治健康宣教工作,普及防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并融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教育内容。依托黑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库,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加大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健康素养知识“五进”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加大癌症防治科普作品创作与发布力度。到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突出重点关键人群引领开展控烟宣传,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强化戒烟服务,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持续推进控烟措施。(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减少致癌相关感染
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旋杆菌等)、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感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向公众发布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HPV疫苗接种纳入当地惠民政策。提高HPV疫苗可及性,多种渠道保障适龄人群接种。(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省药监局分别负责)
(五)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
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清洁燃料使用,严禁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和区域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指标体系及数字化模型,为环境健康管理提供支撑。在生态环境管理各项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保障公众健康的需求,及时总结提炼国家相关经验,及时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覆盖全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协调动员,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推动卫生城镇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六)推进职业性肿瘤防治工作
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大健康企业建设力度,持续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组织医疗团队通过职业健康知识“五走进”加强职业健康促进教育,对与劳动者行为方式密切相关的制约因素、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卫生习惯等进行宣传教育,做好劳动者岗前、岗中、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到2025年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疾控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癌症防治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共享
(七)进一步完善全省癌症防治体系
逐步提升癌症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省—地市—县三级癌症防治网络,各地依托现有资源,所有地市要成立市级癌症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成立县区级癌症中心。推动优质癌症防治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进一步提高基层癌症防治能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县级医院肿瘤专科建设,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鼓励专业技术强的肿瘤专科医院,在癌症患者流出较多的地区开展技术帮扶,提高资源不足地区整体癌症防治能力。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国家中医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局配合)
(八)强化癌症防治机构协作
充分发挥省癌症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国家中医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作用,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癌症防治协作网络。加强癌症防治技术支持、人才帮扶力度,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整体提升癌症防治水平。省癌症中心要加强引领和技术攻关,探索开展疑难复杂和技术要求高的癌症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癌症相关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依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成立黑龙江省肿瘤专科联盟。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能够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并纳入肿瘤质控网络。各级疾控机构加强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加强医防融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配合)
(九)进一步提升肿瘤登记报告工作
各级肿瘤登记中心加强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省级出台本省肿瘤登记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省癌症中心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定期组织培训、通报工作进展,提升报告效率及质量。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试点开展高精度肿瘤登记工作,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分期、临床诊疗分期等高精度信息采集。全省以人群为基础肿瘤登记随访覆盖率达到10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肿瘤登记随访全覆盖。(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十)促进癌症防治信息资源共享
逐步实现肿瘤登记信息与死因监测信息对接,优化数据采集报送方式。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出版《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年报》,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省疾控局配合)
四、推广癌症早诊早治,强化筛查长效机制
(十一)推广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指南
在全省应用推广国家针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相对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成立重点癌种专委会,在全省开展“肿瘤规范化诊疗龙江巡讲活动”宣贯诊疗规范,形成学规范、用规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癌症规范化防治水平。(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二)深入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
针对本地区高发、早期治疗成本效益好、筛查手段简便易行的癌症,逐步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优化癌症筛查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进一步提高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加强筛查与早诊早治的衔接,提高服务连续性,及时将筛查出的癌症患者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早诊早治效果,推进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持续提高。进一步实施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推进辖区35—64周岁适龄妇女定期接受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乳腺癌人群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十三)构建分层癌症筛查体系
在癌症高发地区和高风险人群中持续开展组织性筛查。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本地区癌症流行状况,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不断加大筛查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充分利用国家开发的癌症风险评估有关工具并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癌症风险评估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提供癌症风险评估服务,使居民知晓自身患癌风险。进一步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防癌体检,加强疑似病例随访管理,针对早期癌症或癌前病变进行及时干预。(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规范癌症诊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四)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癌症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优化用药指南,完善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推动建立黑龙江省肿瘤性疾病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五)强化诊疗质量控制
巩固完善省、市、县三级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开展肿瘤单病种诊疗质量控制工作,在主要城市建立5个市级肿瘤性疾病质控中心(齐齐哈尔、大庆等)。通过肿瘤诊疗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反馈,对肿瘤诊疗质量相关指标进行持续性监测,开展肿瘤规范化诊疗病历点评,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优化诊疗模式
持续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癌症相关临床专科能力,探索建立肿瘤单病种多学科一站式综合专病中心,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促进中西医结合创新,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十七)加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中医癌症防治服务体系,构建中西医结合癌症防治网络。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十八)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
推广国家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及应用成熟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加快推进肿瘤中医诊疗质控工作,提高中医药癌症防治的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申报。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十九)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
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内容。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推广国家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七、加强救助救治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十)加强综合医疗保障
按规定及时结算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供应政策,根据癌症患者临床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应配尽配”、“有需必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省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及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一)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
建立完善抗肿瘤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的抗肿瘤药物,优先开展参比制剂一次性进口审批,对于企业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帮扶指导。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抗肿瘤药物按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二十二)加强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
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范围,落实各项救治和医保政策。加强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加强癌症筛查和重点癌症救治。(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分别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快科技攻关,推广成果转化
(二十三)加强癌症相关领域人才培养
完善人才教育结构,健全多层次的癌症防治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和医疗机构推进癌症相关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和领军型人才,促进相关领域学科交叉融合。要求高校存量计划倾斜安排癌症攻关等重点领域博士培养,新增计划安排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增加癌症放化疗、影像、病理、预防、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以及儿童肿瘤等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癌症防治知识技能的掌握。(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
发挥癌症领域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协同网络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临床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持续提升我省肿瘤疾病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持续争取国家“四大慢病”科技重大专项,开展科技攻关,积极争取项目落地黑龙江。依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癌痛全程管理精准能力提升项目,拟通过查房带教、进修、手术示范、定点指导等能力建设活动,提高我省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癌痛全程管理精准能力,促进癌痛学科发展和临床医师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二十五)加强癌症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加快基础前沿研究成果在临床和健康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推动癌症免疫治疗技术、生物治疗技术等研究取得突破。依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和企业间的技术需求双向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癌症防治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支持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九、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建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健康龙江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工作组,省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省癌症中心为技术指导管理单位,省疾控中心、省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规定落实财政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癌症防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为推进癌症防治提供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
各地要将癌症防治行动与健康龙江其他有关专项行动的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源统筹和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癌症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癌症防治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督促落实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本地区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省卫生健康委将定期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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