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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委机关党支部工作十条的通知

日期:2017-08-17 14:39 来源: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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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上率下,促进委直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作风整顿,特制定委机关党支部工作十条:

1、紧紧围绕委党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政治功能、服务功能。

2、坚持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双推动”,抓业务工作要有硬指标、抓支部工作要有硬约束,用支部工作推动业务发展、用业务工作支撑支部建设,防止出现行政负责人角色意识强、党支部书记角色意识弱、兼职难以尽职的现象。党支部书记要负责好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的召集,研究部署支部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帮助解决党员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组织宣传委员要负责好党支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引导,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各种活动的信息宣传发布。学习活动纪检委员要负责好年度学习计划制定,落实“三会一课”,做好学习记录和归档,组织开展好各种活动,掌握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处理违纪问题。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支委会根据阶段性工作适时召开。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汇报思想、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

4、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一般在年底进行。

6、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要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1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

7、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谈话情况要记录“留痕”。

8、通过录制辅导讲座视频、制作微党课课件、编印口袋书、送“红色书袋”等方式,推送学习内容,提供学习资料,方便党员随时开展学习。

9、组织并监督党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共产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组织并监督党员把《卫生计生领导干部“十不准”和医务人员“十不准”规定》摆在工作案头,切实遵照执行。

10、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日”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建言献策、球类比赛、文艺汇演等文化体育活动,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创建党支部的微信群,参与“卫生计生党建微信公众号”学习教育平台。

委机关党委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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