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践行“工匠精神”先进干部事迹——王裕健
王裕健,男,1979年11月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本课毕业,哈尔滨医科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硕士。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被评为2017年省直机关“三个好把式”,省卫健委2017年度、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该同志能够深入学习并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奋发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
他理想信念坚定,始终以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担任原委机关第十一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期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过好“主题党日”,圆满完成了委党组部署、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他坚持事业为先,积极履职尽责,埋头工作,不辞辛苦,任劳任怨,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为助理实现龙江全方位振兴奉献着自己的力量。着力雷厉风行,迅速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着力坚持不懈,连续三年完成维护冬季旅游市场秩序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行动,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着力突出重点,围绕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民生安全,组织完成卫监2号百日行动。着力突破创新,打破陈规。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我省成为全国第六个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份。建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首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持续加大力度。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直报信息化应用,覆盖全部卫生监督机构。追求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全程负责自2013年启动、历时6年的《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仅2019年条例纳入正式立法项目后,就先后赴省内6个地市深入村屯调研,赴两省学习考察,召开、参加座谈会10次,调研供水单位30余个。组织开展征求意见2轮。搜集意见260余条,修改《条例(草案)》47稿,人大二审全票通过。
他投身抗击新冠疫情,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贡献力量。疫情发生后,先后抽调进入委机关指挥部、省指挥部工作。在委机关指挥部期间,制定规范发文流程,设计完成发文、函的版头,核稿发文18个、发函11个。在省指挥部期间,参加办公室文秘组工作。对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委、省政府,省指挥部10个工作组(专班),40余个有关厅局,各地市和外省市指挥部。办理文件3120个,接听电话传真636个,转办批示1140件次。建立电子档案,全部文件索引可查。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守岗位,每天工作14-16个小时。大力推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我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效果,为实现“四早”夯实了基础,2次被国家卫健委工作信息专刊在全国发表交流。
他严格廉洁自律,坚守纪律的红线。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十不准”,坚决抵制“四风”。自觉主动遵守工作纪律。注重以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尊崇公民道德行为的公序良俗,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和优良的作风运用到工作和生活中去,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党对人民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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