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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 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试点生产加工企业的通告

日期:2022-12-07 07:21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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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黑卫食品规发〔2021〕9号)和《关于做好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的通知》(黑卫食品发发〔2022〕3号)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试点生产企业予以公布。


附件:黑龙江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试点生产加工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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