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 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试点生产加工企业的通告
日期:2023-01-13 09:30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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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黑卫食品规发〔2021〕9号)和《关于做好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的通知》(黑卫食品发〔2022〕3号)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试点生产企业予以公布。
附件:黑龙江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试点生产加工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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