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决策部署,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推动“幸福龙江”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黑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于2025年12月13日印发。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育儿补贴制度省级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补贴对象: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本省户籍、符合政策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
补贴标准: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按年发放。各市(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标准,并做好现行育儿补贴政策与国家育儿补贴制度的衔接。
(二)申领与审核流程
申领方式:采取线上(国家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申请方式,由婴幼儿父母或监护人提出。
审核程序:实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省市两级抽查”的三级审核机制,依托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比对,确保精准高效。
(三)资金来源与发放
资金来源:现阶段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按照9:1的比例分担;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省与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按7:3比例分担,与非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按6:4比例分担。
发放方式:原则上以季度为周期,每年一次性发放。发放渠道主要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通过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发放。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
信息管理:规范使用国家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与动态监测,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为政策评估及调整优化提供支持。
监督机制: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全过程监督及社会监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适时开展绩效评价。
(五)政策衔接与风险防控
上下衔接:全省在市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及标准,市级政府部门拟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标的,应加强事前论证评估,并按照民生政策备案有关要求,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风险预案:各地应制定衔接办法和工作预案,加强风险评估,严防因政策调整引发不稳定因素和负面舆情。
(六)组织保障与实施效果
职责分工:强调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确保政策落实。
宣传优化: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结合孕产妇保健、住院分娩和婴幼儿预防接种、健康管理、户籍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优化服务流程,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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